陈俊平
(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随时办”服务,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在全省首创设立“企业家日”,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取得一定成效。
但不可否认,我市营商环境也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突出问题,如:行政审批审核把关在“不能办”上要求严,帮助解决“怎么办”上用力不够;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窗办理”办事比例与沪苏浙城市相比还有差距;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司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还有待加强和改进。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提出“聚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全面深化改革”。我们要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营造“入宣易、入宣活、入宣强”良好营商环境口碑。为此,建议:
(一)思想观念上等高对接。沪苏浙三地不仅经济领先,而且思想先行,勇于变革、善于创新,同样的事情,他们可以做、做得快,而我们往往不能做、做得慢。如果思想观念不能对标跟上,宣城一体化的步子就快不起来,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就很难实现。我们必须更加主动对标,有针对性选派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干部到沪苏浙挂职,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开放水平、密切工作对接、推动制度创新,以思想观念一体共融,最大限度激发全市上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在于减少行政干预,优化行政服务流程,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化体系。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窗办结”,注销“一网通办”。加快推进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落实精简税务行政许可,提升办税服务智能化,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四新”经济形态实施柔性监管。
(三)资源要素上强化保障。围绕创新资源统筹布局、科技评价体系、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一揽子改革举措,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造动能;建好用好宛陵科创城平台,为创新人员提供公益性、开放式和低成本的创新载体与空间。整合优化供电、供水、燃气接入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目录,实施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举措,压缩办理时间;完善小微企业用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并扩大到用水用气用户。落实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支持有能力的大型企业设立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法治保障上融合共进。围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推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沪苏浙皖《关于建立长三角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主动适应长三角一体化的司法需求,协同加强司法保护,协同优化法律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强民营及中小投资者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涉企、涉商犯罪活动,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有效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发言人单位及主要职务 党派 界别
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专员 致公党 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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