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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扬子鳄保护区生态修复

发布时间:2025-08-04 16:44:31 作者: 宣城市政协 浏览:4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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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政协反映,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素有动物界“活化石”之称。经过全省上下几十年的共同努力,扬子鳄种群数量正在逐步恢复,目前,安徽扬子鳄保护区内的野外种群数量约1400条,相较2018年估算的210—250条增长约600%。但扬子鳄保护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健全。我省虽已出台《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实验区和核心区林地划入公益林管理的林木不能采伐、苗木不能采挖,但由于补偿标准偏低(分别为42元/亩/年、51元/亩/年),群众参与意愿不强,政策难以落地。

二是社区环卫体系有待完善。保护区内农林生产区域的垃圾桶、转运站等环卫配套设施不足,运维体系不够完善,农林生产所产生的白色垃圾无处投放,管理难度大,清理成本较高。实验区内仍存在茶园、耕地、竹林等农林生产用地,每逢生产旺季,会出现随地乱扔地膜、农药瓶、农药袋等农业废弃物现象。

三是碎片化栖息地有待修复。以郎溪县高井庙片区为例,累计修复扬子鳄栖息地约350公顷,其中陆地面积约260公顷,适宜生存的核心栖息地仅约90公顷。有的因道路建设、避让基本农田等,导致扬子鳄栖息地碎片化和生态廊道阻断,影响扬子鳄种群交流,存在近交衰退、遗传多样性丢失等种群退化风险。

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利益共享。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支持,探索“生态补偿+碳汇交易”模式,将扬子鳄保护区纳入全省林业碳汇项目试点。将保护区生态补偿配套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适当提高林地补偿标准;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货币化补偿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扬子鳄致害补偿机制,将扬子鳄致害货币化补偿资金列入地方财政支出。推行“生态管护员+产业扶持”模式,优先聘用地方居民参与扬子鳄保护巡护、栖息地修复。出台政策,扶持保护区林下经济、生态民宿等绿色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扬子鳄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其收益按比例用于保护区建设。

二是优化社区环卫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有关部门联合安徽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将环卫保洁、水域清理、固废监管等职责纳入“林长制”“河湖长制”体系共同管理。省级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生态环保类项目资金支持,借鉴大熊猫国家公园布局实时传输红外相机、设置智能卡口的做法,在保护区入口及核心区增设监控设备,拦截违规倾倒行为。招募保护区周边村民担任环卫巡护员,设置分类垃圾箱,引导村民积极清理、回收垃圾。组织开展“保护扬子鳄,共建生态家园”主题活动,普及扬子鳄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生态氛围。

三是扩大栖息地面积,构建生态廊道网络。加大扬子鳄保护区核心区土地流转力度,对流转农户给予租金补贴和就业安置,在核心区大力实施“退田还湿”工程,同步恢复水生植被。结合扬子鳄种群分布,打通林间、田间湿地,两侧种植本土乔木,营造隐蔽迁徙环境。推行“湿地银行”试点,在郎溪、广德等县开挖生态沟渠串联孤立水塘,规划野生动物通道,优先连接高井庙、朱村等碎片化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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