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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学校推行“春秋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5-08-04 16:39:13 作者: 宣城市政协 浏览:4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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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政协、绩溪县政协反映,3月初,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列为2025年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加快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等重要目标。我省作为文化旅游资源大省,拥有黄山、九华山、徽文化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但旅游淡旺季失衡、学生集中出行压力大等问题依然存在。从调研情况看,目前仅浙江、北京、江苏、广东等省份的逾千所学校明确放春假,大部分省市学校仍未落实春秋假的相关政策。在政策导向不断明晰的背景下,在我省中小学及高校试点推行“春秋假”制度,能够实现教育提质、文旅赋能、民生改善的多重效益。

一是缓解教育焦虑、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当前教育竞争压力大,相当比例的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压力问题,部分学生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甚至产生了抑郁等心理疾病。现行寒暑假模式导致学期过长(约4-5个月),学生易产生学习疲劳,教师教学压力同步累积。增设春秋假可分散长学期压力,为学生提供阶段性休整,降低心理问题发生率,符合“五育并举”教育理念。

二是激活文旅经济、带动产业优势互补的需要。我省2024年国庆假期接待游客量6530.6万人次,部分景区超负荷运转,而春秋季优质资源长期“闲置”。增设3—5天的春假(4月)、秋假(10月),可引导家庭错峰出游,极大分流景区寒暑假的客流压力,破解假日经济“潮汐效应”痛点,盘活淡季文旅市场,助力乡村旅游、研学旅行等新业态发展。

三是深化实践教育、拓展学生成长空间的需要。春秋假可与劳动教育、自然教育深度融合,鼓励学校设计“徽文化探访”“皖南生态科考”等主题实践活动,弥补课堂教学不足,培养学生乡土情怀与实践能力。

为此,建议:

一、完善政策设计,分步试点推广。制定《安徽省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指导意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综合各方诉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意见。优先在合肥、芜湖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托管体系较为完善的地区试点,允许南北方根据气候特点和学校教学安排,灵活调整假期时间,待成熟后再逐步向全省推广。

二、合理安排课时,加强配套保障。在保证总课时的前提下,适当缩短寒暑假,优化课程安排,春秋假各设2至3天,与周末结合形成小长假,最大限度减少对教学活动的影响。同时,鼓励学校、社区提供公益性假期托管,社会机构开展低成本研学活动,确保假期调整既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又能满足社会和家庭需求。

三、强化保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提供专项补贴和公益性研学基金,支持学校组织本地化实践活动,如农耕体验、非遗文化学习等。引导景点景区在春秋假期间推出多样化的优惠措施,如家庭出游补贴、优惠套票等,吸引游客。鼓励商家推出更多与家庭消费相关的活动,如亲子餐厅优惠等,进一步丰富消费激励形式,带动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发展。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设施在假期期间可增设学生专场或免费开放。

四、强化监管督查,推动广泛参与。加强督查,严禁学校或教师以假期名义变相补课,对校园培训机构在春秋假期间的课程设置进行规范,防止“假期变学期”。同时,积极鼓励企业推出“亲子假”或弹性工作制,方便家长陪同孩子一起放假。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结合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对学生假期活动做出合理安排和精心指导,设计具有教育意义和趣味性的春秋游活动线路,让学生在游玩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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