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协反映:民宿产业作为一种深度休闲度假式旅游业态,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如宁国、泾县打造了“最好的时光”“印象吉坞”“仙霞红居”“香巴拉美舍·璞园”等24家高端精品民宿,形成宁国中溪夏霖、云梯畲族乡、青龙储家滩,泾县蔡村、桃花潭等11个民宿(农家乐)集群,共有床位3.2万余张,吸收从业人员1.6万人。
经调研发现,民宿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管理缺位。民宿管理涉及公安、消防、旅游、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等多个部门,由于我省未出台民宿管理办法,没有牵头管理单位,部分民宿处于无监管部门、无经营许可证、无法开具发票的“三无”状态。二是隐患较多。大部分民宿由农宅改建,缺乏消防专业设施和相关设备,即使按照住建部、公安部、文化旅游部2017年出台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仍然难以通过消防验收,无法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身份登记也不能接入全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部分民宿处于偏远乡村,污水、油烟、垃圾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不健全。三是标准模糊。我省对民宿发展尚无相应的分类指导标准,没有明确民宿与农家乐的区别,大部分民宿停留在简单的“吃+住”乡村农家乐经营模式。四是特色不明。我省民宿旅游尚处于自我发展阶段,对周边的生态和文化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地方特色、整体营销策略,出现“节假日人满为患,平时关门打烊”现象。五是基础薄弱。大部分地区旅游道路、停车场、标识标牌、旅游厕所、加油站、游客服务中心、购物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宿经济发展。
为此,建议:
一、制定民宿标准。省级层面根据原国家旅游局《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借鉴江苏、浙江地区经验,尽快制定民宿评定标准,对经营规模、建筑设施、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进行规范,推动民宿提标提质。
二、加强规划引领。指导各市编制民宿行业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落实对发展用地、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产业融合和生态保护的需求。
三、出台管理办法。制定《民宿产业管理办法》,界定民宿产业的行业性质、类别及服务范围,准入条件和有关证章办理程序;明确牵头管理单位、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质量控制、业务经营、安全环保等管理。
四、加大政策扶持。对高端民宿、特色客栈等新业态项目给予用地、资金、人才等优惠政策。支持县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和项目,重点解决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问题,包括道路整修,水电管网调配,停车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消防等设施建设。
五、促进集聚发展。成立省级民宿行业协会,推动成立市级、县级民宿行业分会,常态化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行业指导。支持地方组建民宿投资公司,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开发、宣传和经营。针对现阶段我省民宿“散、小、弱”的特点,可鼓励乡村民宿与知名酒店集团合作,以增强自身实力,实现会员共享,提升乡村民宿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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