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午,省政协“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商座谈会召开,宣城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吴爱国在会上作题为《严格保护 积极利用 推动传统村落资源转化助力乡村振兴》交流发言,主要内容如下:
宣城市入选中国传统村落85个、省级传统村落117个(含中国传统村落),总量位居全省第二;创成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2个(绩溪县、泾县),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一、我市的基本做法
(一)严格保护。先后出台《宣城市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发展实施意见》《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完成67个重点传统村落和绩溪县、泾县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2020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13亿元,市县财政累计投入约4亿元,对各级重点文保单位、传统村落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
(二)积极利用。依托“皖南川藏线”“皖浙天路”等旅游线路,串联沿线多个特色传统村落,打造传统村落景区13个,其中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7个。积极培育各类新型业态,打造红色教育基地云岭、中国画家村查济、影视剧基地黄田、味道小镇伏岭、雕刻时光小镇上庄、摄影小镇磡头、宣砚研学基地江村等网红村。引进社会资本建设放空山居、清心居、江南木屋村等特色民宿1150余家。
(三)活化传承。深入挖掘地方戏曲、特色美食、制作技艺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办皖南花鼓戏、皖南皮影戏、皖南木雕、皖南剪纸等博物馆,举办文房四宝文化旅游节、徽菜美食文化节等特色节庆,推动历史文化活态传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保护资金有压力。中央财政对第五批之后的中国传统村落,不再安排每村300万元资金补贴,加上地方财力有限,村民修缮老房子的意愿不强,一些不在示范片内的零星传统建筑因此得不到及时修缮保护。
(二)拆旧建新较普遍。由于老房子陈旧破败,部分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原址拆旧建新,导致传统村落风貌遭到破坏,多数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占比30%以下,有的不足10%。
(三)开发利用有难度。大部分传统村落位置较偏、距离较远,受政府财力限制,基础设施等公共配套不到位;受农房权属和宅基地土地性质制约,社会资本进入有顾虑;因专业人才缺乏,开发利用创新创意难。
(四)文化发掘缺深度。我市多数传统村落都有独特的自然禀赋和文化特色,但在保护利用过程中,普遍存在挖掘不深、提炼不精、创意不新的现象,好故事没讲好,旅游吸引力不强。
三、几点建议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利用好了才能实现更好的保护。为此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坚持分级分类,做到应保尽保。已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各级政府按照法定职责进行保护;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如确有保护利用价值,纳入乡村建设有关项目,由省市县统筹资金予以保护;省级层面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个人或组织,认租、认养其他传统建筑。
(二)实施以新换旧,做到以人为本。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最大矛盾,是保护老房子和村民要住新房子之间的矛盾。浙江建德市新叶村通过在村庄外围建设新村的方式,较好地满足了村民住新房的意愿,维护了村民利益,化解了“保旧”与“建新”之间的矛盾,避免了村庄历史风貌的破坏,同时也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腾出了空间,这一举措值得学习借鉴。
(三)实施整村运营,做到利益共享。借鉴浙江省建德市新叶村和丽水市下南山村做法,实施国有旅投公司或社会资本整村运营,实现村集体、村民、投资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村集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收储、租赁村民闲置房屋,为投资主体做好服务;通过农房评估入股、按股分红或运营分成、安排就业等方式,让村民获取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稳定政策预期、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保护各类资本参与传统村落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四)实施品牌战略,做到塑形铸魂。坚持“一村一品”,充分挖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人、风俗等资源,注重个性提炼和品牌传播,提升传统村落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议省市层面组建专家库,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指导。
(五)坚持统筹推进,做到长效常态。建立省级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一体化试点,每个市选择1-2个不同类型的传统村落进行试点。市、县级层面,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一体推进国家集中连片示范县和省级试点村开发利用工作,形成保护利用的合力。建立“两进两回”机制,即科技、资金进村,青年、乡贤回村,选好育好“领头雁”,引进名师工作室,吸引各届人士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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