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承办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县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8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办〔2018〕72号)、市政协办《市政协重点协商成果、提案办理落实考核办法(暂行)》(宣协办〔2017〕16号)等文件精神,请认真做好2018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并将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重点是市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活动具体情况)、绩效考核自评表,于2018年10月10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协办公室。同时,请按照宣政办秘(2015)67号文件,及时做好提案答复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3022637 3018016
附:市政协提案办理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
市政协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80928/201809281124240124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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