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绩溪县民政局办理政协提案取得了见面率、办复率、落实率、满意率四个百分之百的佳绩,荣获“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2018年,该局转变工作思路,在保证全部完成提案办理任务的同时,充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抓住热点、重点、民生点,针对高龄老人迫切需要,扎实承办“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确保了我县高龄老人关爱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多方交流,博采众长,为老人们谋福利。政协提案一收到,该局领导立即研究部署,召开交办会,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人。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与政协委员交流全面了解真实意图,与老龄办负责同志深入探讨专业知识,主动与县政协高建斌主席汇报办理工作情况,与高龄老人详细交流掌握一手信息。通过广泛的听取意见和建议,研定了为老人们谋取的福利:一是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再次提高高龄津贴标准,进一步提升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深入调研,攻坚克难,为老人们办福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为办好高龄老人福利,该局先后召开两次政协委员见面会,十余次深入基层了解我县高龄老人需求,数次与周边市县沟通了解目前情况,立足我县实际,经充分论证后于今年5月中旬向县政府上报“关于提高高龄津贴标准的请示”。5月28日,县长办公会即研定“从2018年1月起提高全县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月从30元提高到45元,90周岁至94周岁每人每月从30提高到50元,同时仍保障95周岁至98周岁每人每月50元、99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三、立足长远,常态推进,让老人们享福利。据统计,绩溪县目前共有健在80周岁以上老年人5760余人,90周岁以上680余人,95周岁以上50人,100周岁以上5人。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县总人口比例远远高于全市、省水平,达到3.26%。下一步,该县将立足新时代,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将关爱高龄老人更好的融入到养老事业中,民生事业中,民政重点事业中,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人们共享晚年、共享福利、共享红利!
政协第63号提案办理结果获得了委员的满意,充分体现了县政协委员们的参政议政职能,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关注。“一枝一叶总关情”,只要继续秉承“以民为本”,切实践行“为民解忧”,主动承接好点子好提案,就能达到“为民解困”,让更多的老人们、更多的困难群众、更多的民政服务对象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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