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人口资源专委会委员集体提出的“关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提案”被县政协确定为1号提案,由县委书记领衔督办。
根据《关于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的通知》(办[2018]5号)文件要求和县政协召开的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推进该提案办理工作,县发改委组织召开重点提案提办双方见面会。
县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首先汇报了我县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提案执笔人沈新星介绍了提案提出背景和具体意图;县政协人资环专委会负责同志就该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县法院负责同志就提案中提出的“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分别给予答复;县政协提案委主任刘权就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议将“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与社会诚信建设相结合,通过提案的办理进一步推进我县诚信体系建设。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彭栋青表示,将围绕实现提案办理工作县领导认可、提案人满意的目标,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工作汇报、沟通和协调、推进,推动提案高质量办理完结。(泾县政协办公室 泾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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